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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的通知
    此文章被浏览:574 次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4日

     

    各乡镇(街):
      为科学有序地培养发展我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适应我市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的需要,回应全市广大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在个人专业技能评价认定问题上的长期关切,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局和市科学技术协会共同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并制定《榆树市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办法(试行)》。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执行。
      农村实用技术人才是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技术能力是新型职业农民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技能评定工作,可以为农民从事职业化的农业生产经营和社会服务等活动提供从业的技术资质和准入证明,以适应日趋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农业生产对从业人员的新需要和新选择;可以有效调动农民学习和掌握专业技能,运用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和手段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可以初步构建起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认定和扶持体系,使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管理和使用由分散无序逐步走向科学规范和良性发展的轨道,进而构建一支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农民是农村的社会人员,对农业专业技术能力的评定,与对国家企事业单位农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有着很大的不同。根据国家人事部人职发【1992】2号文件精神,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培养和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作用的改革方向,全市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评定工作由人才办、农业局和科协联合组织实施,共同成立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科协。市人才办主要负责政策把握、宣传发动和协调相关部门工作等推动指导性工作。农业局的主要任务市遴选专家,成立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委员会,兑现支持获得新型职业农民技能等级证书人员的各项农业政策等专业性工作。科协的具体工作是做好宣传指导,组织申报,接受并申报材料,组织评定委员会开展评定工作,公示评定结果,办理发放证书,督导规范所评定的农民专业技能资质的正确使用等事务性工作。
      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评定工作意义重大,影响广泛。人才办、农业局、科协要积极沟通,密切合作,同时,主动争取宣传、牧业、林业、水利各部门及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广泛支持,努力营造承认、支持、规范和发展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共同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注意发挥好各级农技协组织的作用,深入做好宣传动员、身份核定和推荐申报等基础工作,以确保评定工作的广泛参与、客观真实。要认真研究农业从业人员在学习掌握和发挥运用专业技能方面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能够真实反映和确切衡量农民专业技术能力的标准和方法,保证评定结果的客观准确,从而有效地发挥好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的示范引导作用。

     

                                    榆树市农业局        
                               榆树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12月30日